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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職業院校專業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全省職業院校自2024年起按照“一校一案”開展專業設置。各職業院校要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主動適應福建現代產業體系建設、鄉村振興、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等發展戰略需要,根據學校發展定位、辦學特色與辦學條件,堅持調整與改造、撤銷與增設相結合,“一校一案”科學編制2024-2026年專業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和分年度建設目標。
力爭到2026年,每年優化調整職業院校10%左右專業布點,新設一批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專業,淘汰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專業,逐步構建與我省現代產業新體系和“四大經濟”相契合的專業結構,職業院校人才供給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各高職院校應建立健全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對連續兩年初次畢業去向落實率處于末位10%的專業調減或停止招生。審慎增設全省布點較多、規模較大的專業,原則上布點超過20個的高職專業、所在設區市的專業布點超過學校數(含省屬中職學校)50%的中職專業不再增設。
布點超過20個的高職專業清單
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軟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工程造價、市場營銷、學前教育、機電一體化技術、建筑室內設計、旅游管理、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現代物流管理、護理
結合“雙高計劃”建設、“雙優計劃”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重點任務的要求,以及校企合作情況,明確專業建設發展目標,將專業分為重點發展專業、控制發展專業和優化淘汰專業。其中重點發展專業應符合以下條件:社會需求旺盛、就業前景良好、條件保障有力、產教深度融合、專業質量和社會聲譽好。除單科性院校及符合辦學定位的學校外,高職院校不得設置布點超過20個的專業為重點發展專業。
結合職業院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的要求,以辦學條件主要指標支撐的辦學規模為依據,原則上按照高職每個專業平均全日制在校生規模300人、中職200人的標準控制學校專業總量上限,糾正片面追求大而全,超過專業總量控制數的,實行只減不增。省職教中心每年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專業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暫停招生。
通知明確,組織對新設專業的基本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實訓條件、學生滿意度、招生規范度等進行檢查,對未達到條件的專業將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嚴禁學校將專業課整體打包交給企業承教。定期開展專業建設質量檢查,對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就業率過低的專業,將限期整改、限制招生直至撤銷。
通知強調,各校要嚴格按照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確定年度擬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審批(備案)專業,不得進行招生宣傳和招生。對存在違規招生和辦學的學校,將削減涉事專業招生計劃或停招整頓,直至撤銷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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