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名有著二十多萬粉絲的微博用戶
發布了一個關于
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后
引發關注
面對網友的舉報
該博主反而在次日發布新帖
引發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憤慨……
7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9起依法懲治危害國防利益、侵犯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
江某某,在新浪微博擁有近25萬粉絲。2021年3月24日至25日,她使用其賬戶先后發布2條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內容的微博,歪曲、丑化、褻瀆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微博發布后迅速、廣泛傳播,閱讀次數達9萬余次,引發廣大人民群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和社會公共利益。
江某某被立案偵查后,經公安機關商請,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經全面調查,檢察機關認為,江某某在微博上發表侮辱英烈董存瑞的言論,歪曲英烈事跡,嚴重傷害民族情感,經網絡發酵社會傳播范圍廣泛,影響極其惡劣。江某某行為已經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應當依法予以嚴懲。另外,參照適用“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江某某兩條微博閱讀量高達9萬次之多,遠遠超過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5000次的立案標準,應當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2021年6月30日,檢察機關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江某某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江某某真誠認罪悔罪,并手寫悔過書,在辯護律師見證下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獲得法院判決采納。同年10月12日,法院以江某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要求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后江某某在全國性媒體發表致歉信。
延伸閱讀
最高檢發布9起依法懲治危害國防利益、侵犯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典型案例
[責任編輯:顏妤函]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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