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姓 名王雨晴
單 位江蘇省金湖縣檢察院
職 務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關鍵詞惡意欠薪
2021年10月,王雨晴受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數額為6萬元。制衣廠老板李某發不出工人工資,又拒絕變賣廠里的十幾臺生產設備,公安機關認定其屬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是惡意欠薪。
拒絕變賣設備發放工人工資,難道就屬于惡意欠薪嗎?王雨晴認真翻閱卷宗后認為,還需要查明李某主觀上有無惡意,客觀上有無支付能力。由于與偵查人員在認識上存在分歧,她決定自行補充偵查。為掌握第一手資料,王雨晴制定了詳細方案,她時常穿梭在銀行與企業之間調查取證,與欠薪工人還有企業人員交談。功夫不負有心人,她終于發現了一些新的事實。
當時,李某招聘了一批工人,采取的是計時工資的形式。在生產過程中,有的工人為多獲取工資有意把生產時間拉長,導致李某錯過了交貨期??蛻粽J為李某違約,所以只支付了部分貨款。而李某因流動資金不足,自然沒能給所有工人發放工資,有的工人急著索要,這才報了案。且在有關部門調查過程中,李某一直積極配合,他也想過出售那些設備,但沒有找到合適途徑,后來考慮可以用這些設備繼續經營,就沒有賣設備籌錢。
綜合以上證據,這個案件并不屬于惡意欠薪,而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了困難。王雨晴認定李某不構成犯罪,此案應當依法作不起訴處理。最終,李某通過自籌資金,償還了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資。
(檢察日報通訊員顧善俊)
[責任編輯:王極]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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