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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的車輛為何還在上路
河南鶴壁:構建民事執行類監督模型有效應對“紙面查封”難題
正義網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何芳莉 李艷菲)通過打造數據模型,精準篩查已被依法查封但未交付執行的車輛線索,近日,河南省鶴壁市檢察院對排查出的10起案件向法院發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法院全部采納并陸續恢復執行。
“法院明明查封了張某某的車輛,為什么卻以其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終結本次執行?”2022年10月,林某某來到鶴壁市山城區檢察院,反映法院在執行其與張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中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違法。
山城區檢察院檢察官調閱了法院卷宗,審查后發現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張某某的4輛車,但張某某并未依法將涉案車輛交由法院執行。由于未能實際控制車輛,無法進一步進行扣押和拍賣,法院遂終結本次執行。
如果能夠證明張某某名下的車輛仍在正常使用,不是“僵尸車”,法院就可依法進行扣押和拍賣。為此,檢察官與交警大隊、公安機關聯系,查詢到了涉案車輛的交易、年審、違章記錄及行駛軌跡等信息,確認涉案車輛仍處于正常使用狀態。2022年12月26日,山城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恢復執行,同時將涉案車輛的違章記錄、行駛軌跡等信息移送至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和有關線索后,法院及時核實了車輛情況并裁定恢復執行,督促被執行人張某某主動交付車輛,保障了林某某的權益。
該案僅僅是個案嗎?是否還存在類似情況?山城區檢察院向鶴壁市檢察院匯報后,市檢察院組織兩級檢察機關開展調查,發現因車輛具有較強的流動性,法院執行查封車輛確實存在較大難度,所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中還存在類似問題。
如何高效、精準解決“紙面查封”難題?鶴壁市檢察院構建起涉車輛查封扣押民事執行類監督模型,對法院近3年來150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與車管所2656條違章信息、324條年審信息、30萬條卡口信息進行碰撞,最終確認56輛本應被扣押的機動車未被扣押。經人工核實,檢察機關對車輛使用頻繁且具有較高市場價值的10起案件,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均被法院采納。
此外,鶴壁市檢察院以該數據模型為依托,聯合法院、公安機關建立了信息交換機制、聯合開展車輛查扣機制、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刑事犯罪追究機制,合力破解車輛查封執行中的難題,共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版面編輯:吳越 張雪瑩] [責任編輯:楊曉]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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