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正值旅游旺季,多地景區“人山人海”。景區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履行職責,為游客提供各式服務,引導游客遵守旅游秩序,對可能損害景區資源、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為加以制止。但是,如果這些景區管理行為出現在景區之外,那就不是履職,而是“越界”了。
近日,一名在西藏日喀則市旅游的游客發視頻稱,他在G349國道卡若拉冰川路段旁停車拍照時,遭到一名穿工裝、戴工牌的景區工作人員阻止。該工作人員稱,這里是景區要收費,否則不能看也不能拍照。之后,當地文化和旅游局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該情況屬實,已對景區經營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了嚴肅處理(據8月2日光明網)。
我國旅游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對旅游景點的設立、規劃、范圍有明確的規定,該事件中的G349國道并非卡若拉冰川景區的內部道路,因此,景區工作人員并無管理權限。國道屬于主要干線公路,該景區工作人員阻止游客觀景、拍照,要求游客買票、付費的行為,違反了公路法中關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的規定。
此類景區外的“越界”情況,在近年的旅游市場上并非偶發。近期有網友曝光過旅行期間遇到景區修建圍墻擋住風景、路過景區需預交門票限時穿過等情況,大有“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姿態,把自然資源當作自己的“搖錢樹”,把管理職能延伸到了景區之外,無視法律規定肆意妄為。這些情況反映出部分景點的經營企業、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缺乏依法依規經營管理的意識。同時也反映出當地文旅部門把關不嚴,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雖然當地文旅部門已經對卡若拉冰川景區經營企業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但曝光一個、處罰一個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進整個旅游行業強化法治意識、做到合法依規經營,需要有系統全面的舉措。
在對景區管理單位進行資格審核的階段,文旅部門就要著重檢查相應企業是否充分了解國家關于旅游管理、景區運營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否能夠制定相應制度確保景區經營活動在法律規范下進行,單位領導層是否有較強的法律意識。要注重從源頭上將法治觀念淡薄、法律知識缺失的企業“拒之門外”。
在景區正常運營階段,文旅部門要把合法依規經營的要求貫徹始終,嚴查景區規定中是否有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的內容,景區管理措施中是否有違法違規、越權越界等行為。可以適時對景區員工組織旅游法律法規講座、考核等活動,讓景區工作人員識法懂法,依法履行職責。
對景區上述違規行為,文旅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掌握、果斷處置、大力打擊。而具體到本次事件,亂收費發生在景區之外,或許已經不僅僅是違規問題了,還可能涉嫌違法,因此,除由文旅部門處理之外,還應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版面編輯:張子璇] [責任編輯:顏妤函]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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