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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寧波7月4日電(記者蔡俊杰 通訊員林杰榮 陸元桔)低價出售房產的騙術如今并不少見,甚至有人利用一塊空地就開出了低價出售拆遷安置房的空頭支票,騙得他人80萬元首付款。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阿和(化名)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6萬元。
2017年,被害人小優(化名)經親戚的一個朋友介紹認識了阿和。當時,小優的親戚小真(化名)來找她商量,說是阿和在投資地皮,房產公司答應會分房子給阿和,阿和想把房子賣給小真,而且說好了一平方米的價格是9500元。小優覺得這個價格挺合算的,于是就聯系阿和想要買房子。
阿和帶小優去看了一下地皮,原來那里還沒有造房子,只是某在建小區附近的一處農田。阿和指了指那塊農田,說就是這里要造房子,因為其在某村有投資,到時候會分到房子。“房子總共有兩種戶型,一種是100平方米不到,一種是120多平方米。”阿和把房子戶型大小也說得頭頭是道,好像十分熟悉房產公司的規劃。由于那處農田還沒動工,小優考慮過后有些擔心,于是打電話給阿和說不想買了。“我都跟人家說好了一個房子準備賣給你了,你現在突然不買,我再去說的話很難做的。”阿和顯得非常為難。聽到阿和這么說,小優就想和家人商量買這房子的事情。
2020年5月底至6月初,小優通過銀行卡轉賬轉給阿和18萬元作為定金。小優與家人拿著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去阿和家簽合同,約定購買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里寫的是拆遷安置房。合同約定以每平方米9500元的價格購買,總價為115.9萬元,約定先付50萬元的首付款。于是在合同簽完后,小優再次通過銀行卡轉賬轉給阿和17萬元,加上之前的定金共計35萬元。另外的15萬元則以阿和之前的欠款抵消,總共相當于給付了50萬元。阿和提到這個住宅樓建造完成時間大概要2年,所以他們在合同上約定2年半內交付轉讓房產關系,就是要在2022年12月初交付。
2022年,小優多次去看過那塊地,但發現根本就沒有造房子,于是去質問阿和。阿和說現在那塊地不造房子了,還指著旁邊在建的住宅小區說,這里在建的房子也有她的,她到時會用這里的房子來轉讓。后來小優又催了好幾次,阿和都是以各種理由拖,總是說下個月就弄好,卻從未履行過。小優覺得自己被騙了,于是就直說房子不要了,只要把錢還回來就行。但阿和說現在沒錢還,依然使用“拖字訣”。2023年3月,小優向公安機關報案,阿和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4月,經奉化區檢察院批準,阿和被執行逮捕。
2023年5月,公安機關把該案移送至奉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經詳細審查案卷、實地走訪并詢問相關證人后,發現阿和在2020年5、6月份同時還騙了小農(化名)30萬元首付款,也是以投資地皮分房子的名義虛構了一套低價出售的拆遷安置房,詐騙手法幾乎一模一樣。實則阿和不僅沒有所謂的拆遷安置房,甚至其在外還欠了很多債務,她從阿優與小農處詐騙所得80萬元被其用于償還其他債務。
2023年5月,奉化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同年6月,法院經審理認為阿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遂對其作出判決。
檢察官提醒:在買房等涉及金額較大的重大買賣時,面對所謂“低價轉讓”“熟人優惠”等誘惑,請一定要擦亮眼睛。重大買賣務必要格外謹慎,嚴格通過正規渠道進行交易。
[責任編輯:劉彬]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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