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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請幫幫我和我的孩子……”近日,小芳(化名)向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檢察官焦急求助,希望檢察官能幫助其女兒繼承應得的遺產。
檢察官經詢問后得知,小芳與張某共同生活多年,并生下了女兒樂樂(化名),但二人一直未領結婚證。2022年3月,張某在工作時突發意外去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另外,張某父母均健在,樂樂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
小芳提交了支持起訴申請書、樂樂出生證明等材料,檢察官經審查后發現,該案缺少能證明樂樂具有繼承權的關鍵證據,遂指導小芳提交DNA親子關系鑒定報告,以確定樂樂與張某的關系。一個月后,小芳向檢察官提交了鑒定報告,報告顯示張某和樂樂系父女關系。
檢察官認為,根據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本案中,雖然小芳與張某未領結婚證,但是樂樂作為張某的親生女兒,理應享有繼承權。
考慮到樂樂的特殊情況,海曙區檢察院聘請了兩名兒童觀護員,對樂樂的成長情況、被撫養情況及與其他繼承人關系親密程度進行調查,并形成了兒童觀護報告。報告顯示,樂樂自出生后就由小芳和張某共同撫養,且與其他繼承人關系融洽,相處和諧。
檢察官收到兒童觀護報告后,認為本案各方當事人有一定感情基礎,有調解結案的可能。于是,檢察官多次打電話詢問小芳的意愿,小芳表示其與張某的親友日常相處不錯,只要他們愿意讓樂樂繼承四分之一的遺產,就同意調解。同時,檢察官多次與其他繼承人溝通,向他們釋明樂樂理應享有繼承權,而且樂樂尚年幼,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來守護她的成長。經溝通,樂樂的爺爺奶奶自愿放棄繼承權利,并表示今后仍將小芳及樂樂當做親人對待。目前,該案已調解結案。
據悉,2022年以來,海曙區檢察院探索開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支持起訴工作,與區法院會簽《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檢察院支持起訴工作制度》,并創新設立兒童觀護員調查制度,組建兒童觀護團,圍繞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和生活習慣等七方面事項開展調查,形成第三方書面報告。截至目前,該院已支持起訴變更監護權、支付撫養費等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0余件,開展兒童觀護調查6次。
[版面編輯:郭琦] [責任編輯:劉蕊]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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