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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抖音、小紅書等社交媒體上,不少游客都吐槽在廣西陽朔遇龍河景區乘坐竹筏時踩過“大坑”:船工索要小費或是中華煙、原計劃一小時的項目經常剛過半小時就提前結束……當記者詢問竹筏項目所屬公司時,工作人員表示,不允許船工索要小費,一旦發現就會對船工進行處罰,另外,劃船時間不夠可能與汛期水流快、新老船工劃船速度不一有關(據4月18日上游新聞)。
“門票上面就有我們的投訴電話,如果遇到不滿意的情況,可以撥打電話投訴。”針對網友已經將不滿發表在網上的情況,工作人員這樣表示,但為何不直接將這種負面反饋在企業內部進行溝通處理,非要游客再去打投訴電話?這也許也是此次游客不滿成為熱點話題的原因之一。
景區項目經營企業應該意識到,旅游資源講求口碑、人緣,絕不應抱著“不需要回頭客,忽悠完一撥再忽悠一撥”的短淺目光,讓游客去感受美景的熱情被澆滅。在互聯網時代,景區流量相當部分來源于網圖、網文經歷的種草,網絡測評與分享可以使景區大獲關注,也可能會引起負面輿論關注。難道一定要像西湖“劃船刺客”一樣,被媒體曝光違規營運問題,倒逼問題得到處理?經營企業,首先應該規范經營,完善內部處理問題的機制,讓問題解決在源頭;其次,應該增強服務意識,增加對從業人員的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提升長效經營能力;最后,建議強化行業自律,如果能積極公開處罰不合法行為等信息,那么游客更能感受到美景之中的真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如果遇龍河的竹筏劃船時間的確存在“縮水”情況,且是船工單方面而非按照游客意愿,那么就是違法行為。由此,新的問題產生了,網友表示多年來一直都有這種情況,可為什么沒有投訴者,或說即便有投訴卻無果呢?畢竟,消費者除了可以向經營者投訴,如得不到解決,還可以向當地監管部門投訴。個中原因,應該只有當事人心中最清楚,但不論如何,希望之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水域管理部門等相關監管部門可以主動積極作為,發現問題、整改問題,提升服務質量,共同打造旅游景點好口碑,呵護游客去感受美景的熱情才能感染更多人。
此外,旅游的小伙伴,請明確知曉旅游法規定“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所以面對旅行中遇到的不合法行為,可以明確表示拒絕,并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所以,如果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一定要積極運用法律去維護自身利益,畢竟,去感受美景的熱情,除了社會各方維護,自己也需要更勇敢才能延續。
[版面編輯:石佳] [責任編輯:楊曉]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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