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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費領禮品為餌引誘他人轉發招聘信息
甘當詐騙犯罪分子幫兇,4人獲刑
正義網訊(記者簡潔 通訊員李陽 王曉潔)經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審理后,依法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金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3萬元至1萬元不等。
“你在群里發的招聘廣告可把我坑慘了!”2022年7月的一天,小麗(化名)的同學小娥(化名)憤怒地向她控訴,由于自己掃了小麗在同學群里發的二維碼后,被騙走了近6萬元。
小麗在北京一家商店里賣服裝。幾天前,店里走進一位年輕男士,聲稱是某通信公司的職員,需要招聘大量兼職人員幫助拓展流量業務,希望小麗能幫忙把招聘廣告轉發到親友聊天群內,并稱只要轉發到微信群,就可獲得雨傘等小禮品一份。小麗覺得既不費事,又能免費領東西,便答應了。因小麗不懂具體操作流程,就把手機交給該男子操作。小麗看見男子在群里發了一則招聘廣告,附帶一張二維碼圖片。
當晚,小麗就接到了小娥的電話。小娥稱,她掃描二維碼后彈出一則招聘流量專員的信息,稱只需要做任務提高商家銷量即可賺錢,日工資150元至450元不等。于是她依照鏈接指示下載了一款聊天App,在一位“專業理財師”的指導下做任務,一共做了6筆,投入近6萬元,但對方并沒有按照約定返錢,反而失聯了,她才發覺被騙,趕緊報了警。
根據商場監控及其他信息,警方很快抓捕了一個以金某為首的4人犯罪團伙。案件很快移送至石景山區檢察院。據金某交代,2021年,金某通過QQ群結識了上游詐騙團伙成員張某(另案處理),通過線下找人轉發的方式,將張某提供的招聘鏈接發到各類微信群,自己根據轉發的微信群數提取傭金。掙了幾萬塊錢后,金某嘗到“甜頭”,又發展了王某等3個下線。
“我每天大概去六七家商場或家具城,用雨傘等小禮物吸引營業員或顧客幫我轉發信息,我們專門找40歲到60歲的中老年人,要求他們轉發到親人群、朋友群。每天我能找幾十個人轉發,平均一個人能轉發十幾個群,每轉發一個群,我就能掙12元。”據金某的下線供述,下線們做成的單量匯總至金某處,金某上報給張某,張某再利用虛擬貨幣給金某結賬打款,金某收到錢后,每單自己扣除2元至8元,剩余的發給3個下線。
就這樣,2022年3月以來,金某等4人輾轉于浙江、江蘇、湖北、山東、安徽等10余地作案,每個城市都不敢多待。同年7月,4人來到北京,剛待了4天,因小娥報警,被警方抓獲。經石景山區檢察院審查認定,5個月間,4人共非法獲利77萬余元。
2022年12月,石景山區檢察院依法對金某等4人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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