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紅華實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朱紀
正義網北京3月6日電(檢察日報記者于瀟 見習記者單鴿)“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設立,推動形成監督與協作的良性互動,讓監督制約更有力、協作配合更有效,真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談到這項改革,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紅華實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朱紀深有感觸。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要求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隨后,四川省市縣兩級199個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或集中辦案區陸續開始運行。
出于對這項工作的關注,兩會前夕,朱紀代表特別接受四川省峨眉山市檢察院的邀請,視察了辦公室的設立和運行情況。
細致了解之后,朱紀代表認為,“檢察官定期值班+派員進駐公安辦案組”的工作模式,將公安機關的偵查優勢和檢察機關的證據審查能力緊密結合,實現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辦案效果的高度統一。
“通過重大案件聽取意見等機制,檢察官能夠提前為案件進行質量把關,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進行審查,幫助公安機關更進一步找準偵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偵查方向正確、搜集證據及時,有效提升辦案質效。”朱紀代表對辦公室的高效運行表示了肯定。“要以辦公室設立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檢警協作新模式,積極探索辦公室在防范化解社會風險、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輕微刑事案件繁簡分流等方面的作用,發揮‘一室多職能’效力,使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履職效能最大化。”朱紀代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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