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宿遷2月10日電(通訊員蘇陽 陳利)銀行取款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但是最近卻有人因取走自己銀行卡賬戶里的錢而觸碰了法律紅線。高級技術人員姚順為朋友擔保140余萬元,被法院強制執行成“老賴”,并利用法院續行凍結手續的時間差私自取款,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近日,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對該起案件進行聽證。
現年58歲的姚順是某機關高級技術人員。姚順熱情好客、講義氣,是“朋友圈”里有名的老好人。2014年的一天,好友王強請姚順吃飯,酒過三巡后王強便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哥哥,你看今年豬肉價格翻著倍地往上漲,這可是個發財的好商機啊!弟弟我有養豬的想法,就是缺點啟動資金,已經找了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但是那邊說讓我找人簽一個反擔保合同,你看......”姚順有些猶豫,畢竟擔保有風險。王強繼續說道:“下半年正是生豬出欄上市的關鍵時候,哥哥你放心,我能建這么大一個養豬場,這點錢肯定小意思。”姚順在酒精的作用下,也出于朋友義氣便答應了下來,為王強的140余萬元借款提供反擔保。
王強的養豬場正式開辦后不到半年時間,就因經營不善關門。雖然生豬養殖告一段落,但所借錢款肯定要還,王強卻拿不出錢來按期還款。擔保公司不得不向銀行償還借款140余萬元,并依據反擔保合同找到姚順,要求承擔借款連帶清償責任。
此時的姚順才想起還有擔保這件事,“冤有頭債有主,又不是我借的錢,我可不替他還。”隨后姚順多次聯系王強,可當時拍著胸脯打包票的朋友早已不見蹤影。擔保公司追償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后判決姚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經擔保公司申請,法院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并凍結姚順銀行賬戶存款11萬元用于履行判決。
法院強制執行凍結了姚順的賬戶余額。偶然的機會,姚順發現其銀行賬戶凍結期限已滿,法院尚未扣劃錢款,此時他立即動起了歪心思——和法院“打時間差”。“之前賬戶被凍結無法取錢,現在凍結期限滿了。趁法院再次凍結前,我悄悄取走錢。”此后,姚順分別于2020年5月22日、6月8日將卡內11萬元全部取走。同年6月27日,法院執行人員發現姚順賬戶有取款行為,便電話通知其返還。姚順拒不退還,致使法院執行陷入僵局。同年9月經法院移送,泗洪縣公安局決定對姚順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情況立案偵查。
經過公安偵查人員、承辦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姚順逐漸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警察和檢察官找到我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保證退還執行款、認罪認罰,爭取寬大處理。”姚順悔不當初。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泗洪縣檢察院綜合考慮姚順在偵查階段已主動將11萬元用于履行法院判決,并取得申請執行單位諒解,且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寬處罰情節,便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舉行公開聽證,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案結事未了,泗洪縣檢察院結合辦案發現的執行法院在執行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隨即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完善執行款解凍、續凍程序管理,積極主動預防犯罪發生。同時建議申請執行人擔保公司提高重視,積極履行執行款續凍申請手續。目前該公司已針對尚未結案的申請執行案件開發手機提示小程序,避免類似情況出現。
(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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